随着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人不断增多,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今天孙老师就通过几个实例,给大家在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过程中提出相关的建议。

真实案例和详情解析
案例:近期有王女士来咨询居住证积分,经了解,蔡女士,39岁,本科学历,去年来上海工作,并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目前在浦东一家企业工作,月收入12000元,按规定缴纳社保。
根据王女士的陈述,我们预估了其积分分值:
年龄分30分,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60分,社保缴费基数12000元,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以上,但不足36个月,且社保缴纳累计时间也不足一年,因此社保不能积分
进一步询问蔡女士是否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蔡女士说她现在在公司担任财务工作,但还没有考取职业资格证书。
解释: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相应积分。
蔡女士恍然大悟,决心尽快报考会计师职称,再来申请居住证积分。
点评: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下面通过几个咨询的问题来看看办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问:我公司有员工要申请居转户,但是他登陆居转户系统个人账号发现单位名称是上家公司,请问要如何操作才可以转到我们公司呢?
答:建议您让他联系上家公司人事,让人事登陆居转户的单位账户,把他这个人信息删除,然后,您登录本公司居转户的单位账户,为他添加个人信息,即可正常为其办理居转户。
问:办理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答: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书;
2、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3、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问: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时候,人才中心要求调档,我可以自己把档案拿过来吗?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